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收费公示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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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收费公示

信息发布时间:2023-08-24 11:30:59   阅读次数:27822 我要打印】 【关闭



各市场主体:

为优化营商环境,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行为,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,根据《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851号)文件要求,自202391日起对进场交易的建设工程、水利工程项目收取交易服务费(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)。现将交易服务费收费公示如下。

、建设工程、水利工程交易服务费标准

建设工程、水利工程交易服务费按照每宗招标项目中标价分档计费,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。招标单位支付交易服务费总额的70%、中标单位支付30%。建设工程保障性住房招标项目交易服务费减半收取。

二、实行收费优惠减免政策

政府采购、药品采购交易服务不收取交易服务费。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开展交易的中小微企业,交易服务费减按80%收取。中小微企业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统计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300号)执行。

 

建设工程、水利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

单位:元/宗

交易类别

中标价

收费标准

工程施工(含装饰装修)及材料、设备采购的招标项目

200万元以下

800

200万元(含)-500万元

1200

500万元(含)-1000万元

4800

1000万元(含)-1500万元

6000

1500万元(含)-3000万元

7800

3000万元(含)-5000万元

12800

5000万元(含)-1亿元

16000

1亿元(含)-5亿元

22500

5亿元(含)以上

27000

勘察、设计、监理等招投标项目

10万元(含)以下

1000

10万元以上

1750

专业分包、劳务分包招投标项目(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,以及采用直接发包的分包工程项目提供综合服务)

   工程单项合同低于必须招标限额的

750

   工程单项合同高于必须招标限额的

1500

   注:招标单位支付交易服务费总额的70%,中标单位支付30%

    

收费执行时间:202391日起执行。

咨询电话:025-83668663(业务咨询);025-83668622(财务咨询)。

 

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
2023年8月24日       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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